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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货市场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数:9322    时间:2012-07-11 14:3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20号《关于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决定》以及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关于开展期货市场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即日起正式开展期货市场历史账户常态化休眠工作。具体如下:

 

一、自20127月起,每月进行一次休眠帐户的筛选,认定日为每月15日,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向后顺延。

 

二、休眠账户的认定标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开户时间在认定日前一年以前;首批确认条件是2011716日前开户(含该日);

2)最近一年内无持仓、无交易(含一年);首批确认条件是在2011716(含该日)至2012716(含该日)无持仓、无交易;

3)认定日结算后的客户权益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首批确认日是2012716

 

三、休眠账户的处理

2012716为首个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日,至该日结算后仍符合休眠条件的账户,将于2012717起被限制开仓权限。

 

四、休眠账户的激活

1)将期货账户资金入至1000元以上或在2012716(含该日)前参与期货交易;

2)如需激活休眠账户,请至我公司营业部办理手续;

3)休眠账户激活成功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方可进行开仓交易。

    

加强期货市场账户的规范和管理,是期货市场稳步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行业诚信建设重要一环。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如因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公司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7008-812

 

东莞:0769-22806908 深圳:0755-83266114南昌:0791-82111153郑州:0371-6561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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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