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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油菜籽、菜籽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数:99 时间:2012-12-28 16:30 尊敬的客户: 接交易所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我公司对油菜籽、菜籽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仍维持在12%,交易所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2013年1月4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油菜籽、菜籽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10%,交易所规定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望广大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江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